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审批制度
责任单位:养老保险科
权力行使依据:
1、依据历年劳动人事部门关于工作时间确认相关文件;
2、历年正常增加养老金文件。
受理(适用)范围:已纳入社保发放养老金人员
申报条件:退休职工
申报材料:
1、社保变更养老金待遇审核表;
2、职工档案;
3、企业职工工龄认定表。
办理程序和时限:
工龄审查岗位在一个工作日内对企业和个人申报资料按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分下列情况做处处理:①申请资料齐全,并且符合政策规定的,予以受理;②申请资料不齐全,并且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应当场退回企业和个人,并允许企业和个人补充相关材料后重新提出申请。
监督检查:
1、局监察室负责监督审查。
2、主管领导对待遇调整工作进行监督。
责任追究:按《岳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工作人员有错无为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岳市劳社[2009]47号执行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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