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双方需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即可领取离婚证。办离婚证需要的证件有: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双方需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即可领取离婚证。办离婚证需要的证件有: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能 否 在 离 婚 冷 静 期 结 束 后 直 接 领 证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由此可知,离婚冷静期结束后,若双方均不愿意离婚,则无法直接领证。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若只有一方不愿意离婚,则可以直接领证。因此,离婚冷静期结束后是否能直接领证,需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而定。
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双方需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即可领取离婚证。办离婚证需要的证件有: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由此可知,离婚冷静期结束后是否能直接领证,需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全文89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