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诉讼收到起诉书应该怎么办
民事诉讼收到起诉书的处理方式:
被告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后,要对起诉状中提出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进行认真的分析,对确凿的事实应该承认,对合理的要求应该接受;对无根据的事实和不合理的要求,也不要置之不理,而要准备好事实和证据,提出自己的反驳意见。反驳意见的提出,一是用答辩状,即在法定期限内,写好答辩状交法院;二是在开庭审理时进行口头答辩。其次也要注意有无可提出管辖异议或反诉的情况,如有上述情况,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及时提出。
二、民事诉讼收到起诉书后多久开庭
民事诉讼收到起诉书后的开庭时间:
1.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审判部门应当在5日内向当事人送达,法院在当事人在收到应诉材料后15日之后安排开庭;
2.适用的是普通程序,则需要在30天之后安排开庭;
民事案件关于立案开庭时间的相关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三、被告收到起诉书后可以不写答辩状吗
被告收到起诉书后可以不写答辩状,被告不写答辩状的不会影响人民法院审理,但是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需要由被告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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