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对方全责且没钱赔的情况下,受害人可以先与肇事者协商分期支付。如果协商不成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在法院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肇事者的现有财产。当然,如果肇事者没有可执行财产的话,受害人在以后发现其有财产,可以随处向法院申请执行。
交通事故如果对方很穷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如果对方很穷怎么办
1、交通事故如果对方很穷解决办法如下:
(1)受害人已经投保了“三者险和车损险”,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由保险公司垫付维修费后,再去向责任方追要赔偿款;
(2)受害人可以起诉责任人,由法院强制执行,暂时无力赔偿的,法院可以中止执行。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八条
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损失超出各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的,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损失未超出各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当事人请求由各保险公司按照其责任限额与责任限额之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依法分别投保交强险的牵引车和挂车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当事人请求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的责任限额范围内平均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其中部分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当事人请求先由已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保险公司就超出其应承担的部分向未投保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或者侵权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1、发生交通事故后,应保护好事发第一现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2、向保险公司报案;
3、拿着车辆出险登记表去找理赔部进行定损,并确定修理项目和修理费用;
4、修车;
5、递交单证到保险公司;
6、领赔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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