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院病历档案保存多久
1、医院病人档案保存的时间:门诊病历的保存期大于等于十五年,住院病历的保存期大于等于三十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十五年,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十年。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医疗机构的印章、银行帐户、牌匾以及医疗文件中使用的名称应当与核准登记的医疗机构名称相同;使用两个以上名称的,应当与第一名称相同。
第五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无菌消毒、隔离制度,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处理污水和废弃物,预防和减少医院感染。
第五十三条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十五年;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十年。
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标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实施医疗质量保证方案,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二、医院泄露病人隐私找谁
医院泄露病人隐私,可以找管理医院的卫生行政部门反映。涉及干部的,可以向该医院所在的县市区纪委举报,涉嫌犯罪的可以向该医院所在的县市区公安机关报案。个人隐私是指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愿为他人,公开或知悉的秘密,且这一秘密与其他人及社会利益无关。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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