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根据相关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夫妻双方离婚前欠下的债务怎么办
一、夫妻双方离婚前欠下的债务怎么办
1、夫妻双方离婚前欠下的债务处理如下:
(1)如果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无论其名义上是否以一方为债务人,夫妻双方负有共同偿还的责任,分割债务;
(2)如果是个人债务,不分割债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的原则是什么
1、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
2、协商一致的原则;
3、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
4、坚持男女平等与保护妇女利益相结合、考虑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能力的原则。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全文87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