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保监国际〔2007〕393号
【发布日期】2007-04-06
【生效日期】2007-04-06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保监国际〔2007〕393号)
忠利保险有限公司、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你们双方关于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开业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GeneraliChinaInsranceCo.Ltd)开业。
二、核准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章程(见附件)。
三、批准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亿元人民币,其中忠利保险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50%,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持股比例为50%。
四、经审查,王林、巴比诺特(SergioBalbinot)、梁萍、狄嘉乐(SergioDiCaro)、孙大丰、游一冰和王晓峰基本符合《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王林担任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核准巴比诺特(SergioBalbinot)、梁萍、狄嘉乐(SergioDiCaro)和孙大丰担任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核准游一冰担任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的任职资格,核准王晓峰担任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五、批准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在北京市行政辖区内及已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经营除法定保险以外的下列保险业务:
(一)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财产保险业务;
(二)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三)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六、批准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办公地址为北京建国门外大街乙12号双子座大厦西塔9层。
七、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经营情况报表和其他要求报送的材料。
请你们双方据此到我会申领《保险机构法人许可证》,并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理注册登记等有关手续后方可营业。
附件: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章程
二○○七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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