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并后的公司是否承担债权债务关系
公司合并后的债务承担是,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债权人追索债权可以向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后存续的公司要求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二、企业合并流程详解
1.董事会制订合并方案。
2.签订公司合并协议。
法规规定的事项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事项,一般来说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的名称与住所。这里所讲公司的名称与住所包括合并前的各公司的名称与住所和合并后存续公司或者新设公司的名称与住所。公司名称应当与公司登记时的名称相一致,并且该名称应当是公司的全称;公司的住所应当是公司的实际住所即总公司所在地。
(2)存续或者新设公司因合并而发行的股份总数、种类和数量,或者投资总额,每个出资人所占投资总额的比例等。
(3)合并各方现有的资本及对现有资本的处理方法。
(4)合并各方所有的债权、债务的处理方法。
(5)存续公司的公司章程是否变更,公司章程变更后的内容,新设公司的章程如何订立及其主要内容。
(6)公司合并各方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合并决议的形成。
有限责任公司来讲,其合并应当由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即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能进行;就股份有限公司来讲,其合并应当由公司的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即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决议通过才能进行;就国有独资公司来讲,其合并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才能进行。
5.向债权人通知和公告。
6.合并登记。
三、公司合并后员工怎么处理
公司合并后,员工和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九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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