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之间因为买卖欠款发生纠纷的,举证责任应当由提出主动的当事人承担,证明买卖合同成立的主要证据包括:(一)证明买卖要约、承诺生效的信函或电子信函;(二)以行为作出承诺的,证明该行为已为相对人所接受的证据。邻里之间买卖欠款遇到欠款纠纷如何举证的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的种类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证据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n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n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全文46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