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将于3月1日起正式上岗,而新政的上台也预示着2004年出台的《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将随之废止。
新《办法》从贷款对象和条件,贷款额度和期限及利率,贷款担保,贷款办理及变更,贷款偿还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结合新《办法》的亮点及变动条款,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王书刚进行了详细的便民解读。
公积金贷款支持首套限制二套
《办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公积金贷款应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及缴存义务与贷款权利相对等原则。支持职工购买首套及第二套普通住房需求,禁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
王书刚表示,《办法》更强调职工缴存权利与义务的对等,缴得多就贷得多,但仅适用于购买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自住住房的住房贷款,支持普通住房,不支持别墅、豪华公寓等住房贷款。
对于二套贷款,之前的使用规定并未明确,这次《办法》首度进行了明确界定: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将按照首付60%、利率上浮1.1倍执行。
满足七个条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办法》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凡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及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但需满足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已连续足额缴存规定时间的住房公积金等七个条件。
王书刚称,这七条其中的已连续足额缴存规定时间的住房公积金条款,具体时间将在石市后续出台的实施细则中进行明确。而此次之所以未在《办法》中进行明确具体时间,是考虑到执行时间会根据形势随时调整,以前石市是按照连续缴存2年以上执行,后来改为连续缴存1年以上,去年按照住建部规定调整为连续缴存半年以上即可享受贷款。
现在有贷款的一定年限内不能再进行贷款
《办法》第八条明确规定,申请人及其配偶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或申请人欠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不批准公积金贷款。
除此之外,申请人及其配偶有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有以欺骗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等四种情况之一的在一定年限内,将不批准使用公积金贷款。
此条款是条新规定,意味着已经使用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不会立即就可以再申请第二套贷款。王书刚说:以前的规定对这一方面没有限制,夫妻双方可以同时申请公积金贷款用于两套房产。现在新条款规定,目前有贷款的不能立刻再申请公积金贷款。该条款中的一定年限内也将在后续实施细则中进行明确规定。
贷款额度将根据账户余额等综合因素确定
《办法》第九条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时间、个人账户余额、所购房屋最高贷款比例、贷款年限及还贷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但不得超过管委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如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能满足借款人需求时,公积金中心应与受托银行协商,共同推进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业务。
目前,石家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但是具体到每个申请人到底能贷出多少款来,还需要与申请人的及其配偶的缴存基数、缴存时间等多个因素综合确定。
在以前,申请贷款额度是单纯以还款能力挂钩的,这就导致了个别职工钻公积金空子,缴存半年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后,就停止缴纳。这样如果形成恶性循环会导致公积金可利用的贷款资金不足。新规此条也体现出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王书刚说。
贷款年限后延到退休后五年
《办法》第十条规定,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且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时间后的5个自然年度。
王书刚表示,对于贷款期限,石家庄市之前执行的是到借款人法定退休时间,《办法》对贷款期限延期到退休时间后的5个自然年度,相当于给中老年购房者使用利率优惠的公积金贷款条件进行了松绑。
停缴公积金将恢复商业贷款利率
《办法》第十一条通过强制性举措对借款人进行了限制。规定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贷款期限内如遇利率调整的,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档次新的利率标准执行。贷款期限内,借款人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利率可按照相应档次商业贷款利率执行。
也就是说,如果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过程中停止了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履行自己的缴存义务,在停缴时间内,公积金贷款利率将上浮按照相应档次商业贷款利率执行。等借款人重新开始缴存了,将再恢复执行公积金的优惠利率。
公积金贷款期间可以做变更
《办法》规定,贷款期间,借款人需对抵押人、抵押物、还款人、还款账户、还款期限等进行变更时,应征得公积金中心同意,并办理相应手续。借款人应在银行开立还款账户,采用委托银行从该账户中扣款方式偿还贷款。因特殊原因,可通过现金方式偿还贷款本息。此条款结合实际情况,明确准许进行贷款变更。
比如,因夫妻离婚造成的后续还款还贷实际操作难题,就可以申请变更还款人或还款账户等方式,更方便操作。还有很多需要提前还款的贷款人,都可以根据此条规定直接走变更。
针对贷款逾期可采取罚息等多种措施
新规明确借款人应根据借款合同约定,按期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实行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按月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偿还贷款本息的,公积金中心可对逾期部分计收罚息,也可同时解除借款合同,提前收回贷款本息。
王书刚告诉记者,公积金贷款实行的是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根据测算,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最后的还款数额是一样的。《办法》针对逾期除了规定罚息,解除合同,同时规定中心可有权扣划公积金余额用于偿还逾期本息。借款人可在还款日前两天进行还款,这样可避免产生逾期。
贷款监督更严格
《办法》第二十八、二十九条规定,售房人、借款人出具虚假购房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骗取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中心应提前收回贷款,将其行为记入征信系统,并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应对公积金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擅自改变公积金贷款用途的,公积金中心应提前收回贷款,将其行为记入征信系统,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这一规定无疑强化了公积金贷款的监督,王书刚认为,这些贷款监督的条款更强化了诚实信用原则,借款人不能骗贷或出现逾期,石家庄市下一步会推进征信系统,将执行更严格的贷款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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