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者的区别在于:1、无效合同是自始无效的,对合同当事人自始至终没有约束力,可撤销合同是合法成立生效的,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无效;2、无效的情形与可撤销的情形不同。可撤销的情形为: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3、确认无效不受期限限制,但是行使撤销权受到1年除斥期间的限制;4、法律后果不同。
合同欺诈与合同无效的区别
(一)借款人提供虚假信息骗取银行贷款属于可撤销合同而非无效合同
依照《民法典》第144条、第146条、第153条以及第154条的规定,以下情形应认定合同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4.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5.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借款人提供虚假信息骗取银行贷款属于合同欺诈,不属于合同无效,切莫混淆两者的构成要件。
(二)合同欺诈与合同无效的异同
合同欺诈与合同无效法律既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
1.相同点:法律后果相同。《民法典》第157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金融借款合同无论合同无效,还是因欺诈被撤销,法律后果都是一样的,即借款人返还银行借款。关于利息、罚息能否全部支持,以及担保人是否承担担保责任,需要根据银行及担保人自身是否有过错以及过错大小进行认定,实践中法院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2.不同点:从内容、效力、主张上均不相同。
从内容上看,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涉及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无效合同主要是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从效力上看,可撤销合同在没有被撤销之前仍然是有效的;无效合同则为自始都不具有法律效力。
从当事人主张看,可撤销合同只能是受损害方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合同,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才依法确认合同是否被撤销;无效合同无须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均可依职权确认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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