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城乡集体企业改制中民营化(非公化)倾向相当突出,值得关注.民营经济,其实质是民间私人投资,民间私人享受投资收益,民间私人承担风险的经济活动.严格地说,这样的经济应称为民有经济或私有经济.民营企业是指民间私人投资,民间私人经营,民间私人享受投资收益,民间私人承担经营风险的法人经济实体.一个企业是不是民营企业,应该看其主成分或第一大股东是不是民间私人资本,如果是就应归入民营企业的范畴.民营企业又分为纯私有企业,混合私有企业和港澳合资企业。
2001年底,全国173.65万家民营企业中,纯私有企业占76.19%,混合私有企业占19.11%,港澳合资企业占4.7%.各地区民营企业构成中普遍以纯私有企业为主,全国31个地区纯私有企业所占比例都在60%以上.纯私有企业所占比例在民营企业构成中占80%以上的地区有河北,山西,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宁波等8个地区.民营经济较发达的广东省纯私有企业占67.53%,混合私有企业占15.82%,港澳合资企业占16.65%.民营经济发展后来居上的浙江省纯私有企业占79.06%,混合私有企业占18.32%,港澳台资企业占2.62%,福建省民营企业构成中港澳合资企业占13.54%,仅次于广东。全国企业个数及其构成:1996年企业个数为262.81万家,其中国有企业占16.8%,集体企业占57.12%,民营企业占22.33%.到2001年企业个数为302.59万家,其中国有企业占11.7%,下降5.1%;集体企业占23.24%,下降33.88%;民营企业占57.39%,上升35.06%.全国企业从业人员及其构成:1996年企业从业人员18234.11万人,其中国有企业占43.4%,集体企业占40.4%,民营企业占11.76%.到2001年企业从业人员16502.2277人,其中国有企业占27.4%,下降16%;集体企业占19.2%,下降21.2%;民营企业占42.4l%,上升30.65%.
对上述情况需要说明的是:
(1)国有企业个数,集体企业个数2001年比1996年分别下降5.1%和33.88%,民营企业个数上升35.06%,而其中相当一批民营企业是从国有中小企业,城乡集体企业改制为民营企业而形成的,由于评估不合理造成相当部分的公有资产流到民间资本范畴中去;
(2)国有企业从业人员,集体企业从业人员2001午比1996年分别下降16%和21.2%,合计为37.2%,虽然民营企业从业人员2001年比1996年上升30.65%,但实际企业从业人员处于下降的状况,2001年与1996年相比企业从业人员减少1731.89万人,民营企业难以安排国有,集体企业减少的从业人员,而且在民营企业中从业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
(3)民营企业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比例不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占47.35%,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占28.51%,参加失业保险的占34.7%;
(4)统计分类中集体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后,不再列入集体经济范围,对集体或职工控股公司制企业没有分类统计,也是统计资料中集体企业和从业人员大幅减少的重要因素.针对上述情况,对集体企业改制中民营化倾向有以下问题需要恳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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