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淄博张店拆迁房有哪些补偿?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二、淄博张店拆迁房补偿争议的行政诉讼状有哪些基本内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淄博张店拆迁房补偿争议开庭后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一)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六)案件的审判须以相关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
(七)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四、淄博张店拆迁房补偿协议可以办理公证吗?
拆迁房补偿协议可以办理公证,办理公证的流程是:
1、申请。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2、受理。
符合公证申请条件的,公证处进行受理。
3、审查。
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
4、出证。
经审查符合《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规定的申请事项,公证机构自受理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五、淄博张店拆迁房补偿协议存在哪些情形是无效的?
1、协议当事人没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协议双方意思表示虚假;
3、协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
4、协议双方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淄博张店拆迁房补偿项目也不能一概而论,实际上各地方政府部门制定的拆迁补偿形式也非常多,对于被拆迁人来讲也可以根据个人的实际需求选择产权置换,政府部门应该给被拆迁人提供就近地段的安置房。对拆迁补偿有争议的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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