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和外国人结婚需要到指定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持相关证件和证明。双方必须符合我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实行一夫一妻制,即使外国一方当事人所属国的有关法律允许多夫或多妻的,我国也不予批准其结婚登记。
中国人和外国人结婚领证的流程如下:
1、男女双方当事人须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申请登记时,当事人须持内地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外国人本人护照、驻华使馆认证的无配偶证明,婚前健康检查证明和男女双方的照片。
一、中国人和外国人结婚的条件如下:
1、中国公民同外国公民在我国境内结婚,双方必须符合我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实行一夫一妻制即使外国一方当事人所属国的有关法律允许多夫或多妻的,我国也不予批准其结婚登记;
2、当事人双方必须具备我国法律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即:双方均无配偶,男满22、女满20周岁,未患有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或暂缓结婚的疾病,非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直系血亲;
3、当事人双方结婚,必须按照中国法律男女双方共同向中国政府的涉外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在我国以其他形式如宗教仪式、风俗习惯等缔结的婚姻,都不为我国法律所承认和保护。
二、中国人和外国人结婚领证时外国人需要携带的材料如下: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我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综上所述:中国人和外国人结婚领证时必须按照中国法律男女双方共同向中国政府的涉外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在我国以其他形式如宗教仪式、风俗习惯等缔结的婚姻,都不为我国法律所承认和保护,双方必须符合我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实行一夫一妻制即使外国一方当事人所属国的有关法律允许多夫或多妻的,我国也不予批准其结婚登记。
外国人和重庆人结婚要什么手续
1、重庆市居民:
(1)本人的常住户口簿、身份证原件。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本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填写)
2、外国人: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无配偶证明(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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