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不确定份额
时间:2023-03-26 10:42:13 29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债务人为多个,没确定份额:

1、一个债务人同时有多方债务,多个债权人均向法院提起了诉讼的,如果债权人起诉的法院是同一个法院,则该法院会并案处理,根据各债权人的债权比例分配债务人的被执行财产。

2、《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指出,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一、别人借我钱不还怎么办

别人借钱不还的解决办法如下:

1、暂时无力偿还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沟通,协商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到期没有还债的朋友,有可能是没有能力还,有可能是忘了,甚至有可能根本没打算偿还,但是不管哪一种,只要是忘了还钱,就可以拿着借条跟朋友明说。不管结果会怎么样,都要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再采用其他办法。

2、看准时机当面要。这种方法要看机会行使,比如当大家在一起,而刚好需要用钱,最好是有朋友在的场面,开口跟借钱的一方要,如今的人们一般都好面子,在那种情况下,而借款人又刚好能还的时候,一般就是比较好的时机。

3、反向借钱。这种方法其实就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朋友不肯还钱的时候,可以跟对方说借钱来应一下急,而借的数目能与自己借出去的数目差不多自然是最好的了。

4、如果通过上述办法仍没有办法要回借款的话,则可以视为产生了借款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债务。

5、如果债务人有能力却不选择不还,法院会强制执行。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例如甲以耕牛抵押借款一千元,到期未还,债权人便可以扣押该耕牛以敦促甲还债,也可以依法变卖该牛使自己的权利实现,也可使耕牛折扣归己,余款可退还。这就是民法上的抵押权。

6、符合条件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支付令是收回借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借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

一、法院判决后借款人扔不偿还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判决后,借款人仍不偿还借款,你即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法院可以依法采取以下强制措施进行执行,甚至可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对其处罚:

1、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2、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3、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4、 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5、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也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7、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所谓“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二、规避民间借贷风险的方式如下:

1、当事双方借款时应订立书面协议;

2、借贷双方最好通过银行交付借款,便于法院掌握情况;

3、借款时,对利息的约定必须明确。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4倍,对超过国家规定的民间借贷利率,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总之,如果债务人欠钱不还,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债权人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用法律的手段让债务人承担义务。如果债务人有能力却不选择不还,法院会强制执行;如果债务人没能力还钱,法院会让其分期偿还。如果债务人永久无力偿还,只能通过清点其个人财产来偿还。如果双方有约定,在债务人不还钱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利扣押其财产。

二、公司破产还可以仲裁吗?

公司破产还能仲裁。如果关于企业破产的纠纷还未解决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仲裁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根据《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七项规定,企业破产,该企业作为债务人,即若发生了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的,由管理人代表,该企业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第五十八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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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