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欠条一般不属于诈骗罪。但是如果长期不还,没有按照欠条上的规定时间进行还款的话,可能会造成诈骗罪。如果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相关诉讼或者是想警方进行报案的话,很可能会被以诈骗罪的名义进行相关起诉。
1、借条和欠条本身是不构成诈骗罪的,因为借条欠条是一种法律文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
2、诈骗犯可能利用借条诈骗,借款时虽然打了借条,看起来是合法借贷关系,实际上是根本不打算还款的,虽然是诈骗,但是,定诈骗罪还是很难的,除非借款人数众多、借款数额巨大,到期不还款跑路,才可以定诈骗罪。
3、借条合同诈骗的特点:一是,行为人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二是,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用了欺诈手段;三是,合同诈骗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
一、构成诈骗罪的客观要件包括什么?
1、行为人根本不具备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应当以签订合同时行为人的资信或货源清况作依据。
2、采取欺骗手段。欺骗手段绝大多数是作为,而不可能是单纯的不作为。欺骗手段表现为行为人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虚构事实,是指行为人捏造不存在的事实,骗取被害人的信任。
3、使与之签订合同的人产生错误认识。这种错误认识是指对能够引起处分财产的事实情况的错误认识,而不是泛指受骗者对案件的一切事实情况的错误认识,在合同诈骗犯罪中,受骗者的错误认识是由于行骗者的行骗行为所引起的,在时间顺序上,欺骗在先,是受骗者产生错误认识的原因。
4、被骗人自愿地与行为人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义务,交付财物或者行为人(或第三人)直接非法占有他人因履约而交付的财物。
对于诈骗罪,首先是非法夺取他人财产,并且是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才算作是诈骗罪。而长期欠钱不还的话,当事人可以到公安局以诈骗罪的名义进行报警。警方会进行查证,最后交由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然后由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相关的审讯。如果构成诈骗罪可以以诈骗罪的名义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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