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第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第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第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第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第五,因法律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第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013年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规定,论文造假将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
教育部日前出台《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办法》指出,一旦发现论文造假将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该办法是教育部颁布的首部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部门规章。《办法》要求,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人员,属于在读学生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属于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指导教师指导的学位论文存在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降低岗位等级直至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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