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厂门口的士多赌博,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天,公司以此为由将该员工辞退。员工认为自己既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又没有达到旷工辞退标准,遂将原东家告上法庭。昨日,记者从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法院终审判决纺织公司解约非法,赔偿员工8万元。
员工:行政拘留不是解约依据
阿发是横栏一家纺织公司的员工,1997年3月7日入职。由于工作勤勉,他很快从普工晋升为领班。2009年9月1日,阿发在厂区外面的士多赌博,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处以行政拘留5天。9月7日,阿发刚从拘留所出来,就收到公司的辞退通知。
公司称,阿发在进厂时曾签收过一份《员工手册》,根据《员工手册》第二条第3项、第11项规定,无故连续旷工达5天或一个月累计旷工达15天、在厂区或宿舍聚众赌博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公司可以立即解雇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认为,阿发已经旷工5天,并参与赌博,应当被辞退。
阿发不服,认为自己是在厂区外面打牌,没有在厂区或宿舍打牌赌博,没有违反公司制度。另外,阿发认为自己并没有连续旷工5天。阿发被公安机关拘留5天(2009年9月1日-5日),其中最后一天2009年9月5日是星期六,属于员工的法定休息日,无需上班,阿发认为这一天不属于旷工,因此他达不到公司规定的连续旷工5天可解雇的条件。阿发还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才可以解雇,他只被行政拘留,属于轻微的违法行为,公司无权据此解雇员工。
法院:公司解约理由不足
阿发认为自己被公司无理解雇,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89280元。一审法院驳回了阿发的全部诉讼请求,阿发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本案的焦点为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法院对解约负有举证责任。
经过审判,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一审法院判决,判决纺织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向阿发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8万元。
庭审焦点
1公司《规章制度》有约束力
法院认定纺织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具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规章制度的效力。但因阿发签名确认,即双方当事人对《规章制度》的内容协商一致,故应认定《规章制度》具有劳动合同效力,该《规章制度》对阿发具有约束力。
2赌博地点在厂外,未违反厂规
阿发参与赌博的地点不在公司的厂区或宿舍,其赌博行为不符合公司规定,公司以此为由辞退阿发依据不足。此外,法院还认为之前的两次警告不构成解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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