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漯河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发收费吗
不涉及收费
二、漯河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发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5年11月4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一条: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以及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种子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只从事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和非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三、漯河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发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单位提出申请报告并报送有关证明材料;
2、受理:省林业厅政务受理中心接受材料进行受理;
3、审查:省林业厅组织专家进行审查;4.审批:省林业厅审核批准。
全文47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