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技校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基本条件包括:思想品德条件、学历(学位)、资历条件以及继续教育条件。其中,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持有教师(上岗)资格证书,并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或者具备博士学位。满足条件的参保人员可在广州市申请入户。
可以,技校高级实习指导教师是高级职称,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申办入户时在广州市有社保的参保记录即可入户广州。
广东省技校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基本条件:(一)思想品德条件;(二)学历(学位)、资历条件。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持有教师(上岗)资格证书,并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或者具备博士学位;(三)继续教育条件。任现职期间,达到国家和省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法规、政策的要求。
技校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如何申请广州入户?
根据我国《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规定,技校高级实习指导教师想要申请广州入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在广州市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并累计满6个月;
2. 在广州市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满6个月;
3. 在广州市参加养老保险并累计满6个月;
4. 在广州市参加住房公积金并累计满6个月;
5. 在广州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且累计缴费满18个月。
此外,申请人应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应为其在广州市缴纳社会保险费。
若申请人未能在广州市满足上述条件,则无法申请广州入户。因此,技校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在进行广州入户申请前,应先确保自己符合相关条件。
技校高级实习指导教师想要申请广州入户,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首先,在广州市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并累计满6个月;其次,在广州市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满6个月;再次,在广州市参加养老保险并累计满6个月;最后,在广州市参加住房公积金并累计满6个月。此外,申请人应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应为其在广州市缴纳社会保险费。若申请人未能在广州市满足上述条件,则无法申请广州入户。因此,技校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在进行广州入户申请前,应先确保自己符合相关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要求有关部门认定其教师资格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予以认定。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任教时,应当有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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