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虐待被监管人罪行为对象是谁
关于“虐待被监管人罪”的犯罪主体部分,主要涉及被指控侵犯了这一法律地位的个人与组织,这些行为主体主要包括:
1.各类监狱和拘留所的监管工作人员以及负责维护监狱和拘留场所安全管理秩序的工作人员。
2.相关治安和执法部门,如看守所的监管工作者,同样在本罪名的范围之内。
如果这些监管机构的从业者,实施了殴打或对被监管人实行虐待体罚,情节相当严重的情况,他们将面临至少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责。
若其恶劣行为达到极致程度,将会被判处3年以上至最高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
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虐待被监管人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虐待被监管人的,只有情节严重时才构成本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致人伤残或死亡,按照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并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
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虐待被监管人罪行为对象是谁”,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四十七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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