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设立需符合有二个以上合伙人、书面合伙协议、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合伙企业的名称以及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等。
一、民法典规定合伙经营合同如何签订
《民法典》规定合伙经营合同签订方式是写明以下内容: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法定其他内容等。合伙人是真实的意思签订的合同,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二、两个人怎样注册公司?
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办理即可,没有其他特殊性。办理机构:工商局各分局注册登记处(科)。登记管辖:工商局各分局负责登记管辖本辖区内的合伙企业。办理时限: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注册条件: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注册证件: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合伙人身份证明;3.合伙协议,出资权属证明与经营场所证明;4.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三、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所需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全文68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