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款延期缴纳最长三个月。
缴纳税款的方式:
1、报核缴。即纳税人把已经算出的应纳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经税务机关审批,填发缴款书,交由纳税单位向银行纳税的一种征收方式;
2、量和销售额(或对其经营项目查定营业额和利润额),依率计征的一种征收方式;
3、定期定额征收。即对一些营业额和所得收入难以准确计算的个体工商户,经过自行申报,由税务机关核定一定时期的营业额和所得税附征率,实行营业税或增值税和所得税合并征收的一种方式;
4、代征。即税务机关委托某些单位或个人代为征收税款的一种方式。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其他所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延期缴纳税款条件是什么
延期缴纳税款条件如下:
1、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2、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纳税人在发生以上两种情况导致无法及时办理纳税申报时,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延期办理。对延期纳税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属于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纳税人申请时,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交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税务机关办理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不再要求申请人单独提供确有困难不能正常申报的情况说明,改为申请人在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中填写申请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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