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处理他人强占村集体土地的行为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签集体土地流转合同需要什么材料
1.原土地证或土地证明材料;
2.原土地出让合同;
3.上缴税务局的土地增值税证明材料;
4.土地评估报告;
5.图件资料;
6.土地转让专项审计报告;
7.增值税上缴证明材料。
三、集体土地流转程序有哪些
集体土地流转程序有:
1.承包方村民委员会提出流转申请;
2.协商流转价格,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3.由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办理并向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第三十九条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价款,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五节 土地经营权 第三十九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价款,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全文63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