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发展环境,消除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保持和加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步伐,乌海市结合正在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将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优化发展软环境。
一是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明确要求市直各部门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对明令取消的项目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示,并按照要求进驻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统一运作。严格规范备案、核准的范围和程序,对已经取消的审批事项,绝不能以备案的名义搞变相审批。要重新界定市区两级的行政审批事项,本着依法行政、权责一致和便民、高效的要求,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和审批事项,方便各类经济主体和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全面清理年检事项,改革年检制度,对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年检事项一律取消。
二是创新行政审批体制。加强乌海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即:使一个行政机关的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部门审批科室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审批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落实到位、部门对窗口工作授权到位。按照依法整合、精简效能的原则,建立一个领导分管、一个科室办理、一个窗口对外的行政审批新机制,解决审批项目集中不到位、授权不到位、职能不到位的体制性问题。
三是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在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和创新行政审批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解决程序繁杂、运转缓慢的问题。抓好行政服务大厅的建设,市直部门和海勃湾区的行政审批项目全部纳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管理运作;乌达区、海南区也要积极建设便民行政服务中心,将其所有的行政审批项目纳入服务中心,实行统一管理,方便群众办事。严格落实市政府下发的《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的决定》,努力为办事人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全过程代理服务。要积极推行电子政务,实现网上申报、远程审批、电子监察等电子政务服务功能,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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