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挂靠协议效力如何认定
工程挂靠协议的效力认定:工程挂靠协议是无效合同。《建筑法》已对挂靠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建筑法》明确禁止挂靠行为,该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二、工程挂靠的收费有什么标准
工程挂靠的收费不是固定的标准。进行工程挂靠与挂靠单位具体协商的,业内收费一般为3%-5%,但没有固定点位,有的低的2%、1.5%都可以,高的7%、8%都有可能。一般来说,造价越高,工程挂靠单位的资质越低,收的管理费率就越低,反之就会高一些。
三、工程挂靠行为有哪些
1.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资质等级低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3.不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4.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名义上的联营、合作、内部承包等其他方式变相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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