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房产贷款担保公司风险有:一物多押的风险;土地使用权的风险;登记期限的风险;抵押物难以处置的风险;租金收入难以获得的风险的风险;抵押物拍卖价格不公正;土地使用期限的风险;处置费用的风险;土地用途变更的风险;在建工程抵押的风险;以有限产权房设定抵押的风险。
担保公司做按揭房二次抵押贷款的风险
1、贷款利率高
根据当前的情况知道,二次抵押贷款因为银行或小贷机构所承担的压力较大,正因如此在办理二次抵押贷款的时候,贷款利率向来都很高,且贷款利率是根据月来计算的,一般情况下,二次抵押贷款每月支付的贷款贷款利率为贷款额度的5%左右。借款人需要支付的贷款成本较高,资金使用时间也有限,很多担保公司规定最长借款期限为半年,而有的则不足半年。
2、还款历程无协商历程
二次抵押贷款在还款历程中银行要求尤为严格,在还款历程中,一旦还款者不能还款,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将立即将二次抵押的抵押物进行拍卖,而不会给抵押者协商的机会。正因如此申请者需要注意还款时间。
3、申请额度不高
二次抵押虽然手续简单,但所能申请到得额度并不高。根据规定,二次抵押贷款的额度不能多于抵押物原值减去原贷款的额度,一般情况下,所能申请到得贷款在减去原贷款额度的情况下还会大大折扣。
所以,借款人在做按揭房二次抵押贷款前,一定要明确自己的还款能力,明确担保公司做按揭房二次抵押贷款风险,找一家资质齐全业务熟练,比较担保费费用,一定要再三考虑,尽量把还贷风险降到最低,按时还贷保持良好的银行信用记录。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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