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已结案的,尽管不会被查封财物及账号,可是被实行人自身是一种不履约的行为,说明被实行人是不守信的,关于不守信的人,银行不敢放款。通常状况下被实行人记载的消除需求被实行人向法院请求,也就是在结案之后,被实行人向法院实行部分提出请求,法院会在3-5个工作日左右从人法网的被实行人记载里边消除去。假如被实行人被列为失期被实行人,在结案提出请求之后人法网的体系能够消除,可是失期被实行法人会被上传到央行个人征信体系,这个时效性是5年,也就是在结案之后5年才干消除。
从银行贷款转借他人法院如何判
从银行贷款转借他人的,符合“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的情形,法院会认定其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以赚取利息差为目的,其转借约定的利率明显高于贷款约定的利率的,属于“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
《贷款通则》第十七条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贷款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三、已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四、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五、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六、申请中期、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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