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结婚证100天,婚姻无效的情况一般包括一下几点:
1、重婚,双方在领取结婚证时一方或双方实际已婚的。
2、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双方在领取结婚证时,一方或双方都未满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且领证100天后依旧未达的。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近亲结婚,双方实际是三代内亲属。
4、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婚姻无效的申请主体
并不是所有的知道婚姻无效的人都可以申请婚姻无效,根据不同的情况,法律对于申请无效的主体做了相应的规定: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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