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领取结婚证,就不叫结婚了,“结婚”是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按一定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满足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发放结婚证后,才叫结婚了。因此,没有结婚证的,谈不上婚姻有效还是无效。对于所谓的办过结婚酒席、共同居住生活等情况,只要没有依法登记结婚的,都不是结婚,不存在婚姻关系,也就不会受到法律保护,因此,为了避免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同时保证自身利益得到法律保护,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先行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结婚了没有领取结婚证有孩子了怎么办
(一)现代社会在处理一些事情上也是特别人性化了。对于一些对社会发展没有影响的事情,会按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在一些人的私人问题上,从前被人歧视的事情,现代社会已经很平常化的对待了。
(二)这样的事情在开放的现代社会,不论哪个国家都会出现。现在小孩只要出生就有自己生存的权力,不再受歧视,政府也会对这样的小孩和所有小孩一样的对待。
(三)在没有结婚就有小孩的情况下,只要男女双方及时办理结婚证就可以了。然后给小孩上户口就可以了,以后小孩的成长也是和所有孩子一样。现代人已经不再对这些是太在意了。
(四)有一个区别就是如果小孩的父母不办理结婚证,小孩一般情况下只能把户口上在女方的户口本上。就是落在女方家里,一般大一些的城市都是这样的。如果是农村就要看当地的政策。
(五)像这种情况,男女双方要尽快办理结婚证,这样就会受法律保护。只要办理了结婚证,时间一长没人再记着你未婚先孕这件事,小孩以后的成长,也会正常的进行,也是利于孩子的。
(六)要根据自己所在地的政策,不要纠结未婚先孕这件事,要及时办理结婚证,给小孩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其他的都不重要。政府政策也不会为难这类事情,自己积极办理就可以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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