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法定最高刑是七年有期徒刑,追诉期限为十年。如果已经立案侦查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一、不支付保密费保密协议是否有效
没有保密费用,保密协议有效;但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可以主张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保护商业秘密是法律赋予企业的一项绝对权,不以商业秘密所有权人是否支付保密费为前提,无论企业是否与员工签署保密协议,或者企业是否支付给员工保密费,员工都应当就工作中所接触到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擅自泄露商业秘密,员工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二、怎样判断侵犯商业秘密
侵犯商业秘密的四个要求:
1、不为公众所知,即不为特定人所知的秘密;
2、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即一定的经济价值;
3、实用性,即商业秘密必须具有实际使用价值,而不仅仅是理论水平;
4、权利人必须采取保密措施。如果权利人不采取保密措施,说明权利人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是商业秘密,法律也无法保护。
三、侵犯商业秘密罪到底什么量刑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适用的量刑标准如下: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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