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交回。
《居民身份证法》明确规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在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因此,新旧两代的居民身份证在换领新证时,应当将原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
由于身份证制作法定期限再长为三个月,因此,可在旧身份证使用期限截止日前三个月向户籍所在地辖区派出所申领新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居民身份证是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的法定身份证明,这项法律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可是,近年来,却多次出现身份证丢失,失主的身份证被人违法使用,比如冒用,就是拿着别人的身份证,来进行违法甚至犯罪行为。其来源可能为购买、出租、出借、转让、收购、盗窃、骗取、非法扣押、伪造和变造。当公安机关在侦查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查明身份时,误将失主当成犯罪嫌疑人,予以拘留,给失主的人身权利造成严重损失。
这种现象一方面说明失主保管身份证时有疏漏,造成身份证丢失或脱离自己的管理;第二方面说明违法犯罪分子的狡猾,其逃避侦查手段的多样化;第三方面说明国家对身份证的管理尤其是丢失、核查方面的管理亟待改进,尤其是建立、健全相关规章、行政法规的立法及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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