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由履行赔偿义务机关承担赔偿责任,义务机关包括行政赔偿机关、刑事赔偿机关,但没有民事赔偿机关。
一、二审判无罪一审法院承担什么责任
一审法院应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和恢复公民荣誉的责任。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二、错误羁押怎么追究责任?
如果被错误拘留或者逮捕,可以要求国家赔偿,而且这种赔偿是刑事司法赔偿。对于错误羁押国家是会给予赔偿的;作为受害的一方就可以直接到国家赔偿义务机关进行申请;在赔偿时国家就会按日平均工资来进行合理计算,但对于赔偿的金额就会按受害方具体的情形来进行确定。
三、怎么重复提出国家赔偿申请
重复提出国家赔偿申请的流程如下:
1、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当事人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为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等机关;
3、递交申请书;
4、赔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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