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与锅炉压力容器监察局关于印发《超高压容器检验资格审批规定》的通
时间:2023-06-09 21:59:57 24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

为了做好超高压容器检验的审批工作,按《超高压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超高压容器检验资格审批的规定》,现发给你们,望认真执行,及时组织申报工作,申报截止日期为一九九五年六月三十日。

超高压容器设备不足30台省、自治区、直辖市,定检工作由省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与我局商议。

附:

超高压容器检验资格审批规定

按《超高压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凡要从事在用超高压容器检验的检验单位应报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与锅炉压力容器监察局审批。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特规定如下:

一、申请单位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1、所在省或所属系统在用超高压容器设备不少于30台;

2、已经劳动部门资格认可并报劳动部注册,具有第三类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资格;

3、有二名以上化工机械专业大学本科毕业或非化工机械类专业本科毕业但已从事超高压容器技术工作二年以上,取得中级技术职称并持有R?2检验员证的检验员;

4、至少有一名Ⅲ级(高级)及一名Ⅱ级(中级)超声波和二名Ⅱ级(中级)磁粉无损检测资格的人员;

5、至少有一名金相检验的工程技术人员;

6、除具有第三类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资格所必需的检验设备外,还须有下列专检设备:

(1)管道爬行检验仪或内窥镜;

(2)超高压容器耐压试验设备;

(3)便携式金相检查仪或金相复膜设施;

(4)应变仪;

(5)硬度计。

7、有超高压容器的检验历史。

二、申请及批准程序

1、由检验单位向所在地的省级劳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

(1)超高压容器的检验历史;

(2)检验人员名单,注明姓名、年龄、毕业学校、专业、时间、职称、持证项目、证号、从事超高压容器技术工作年限;

(3)检验设备明细表,注明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家、数量;

(4)超高压容器检验的管理制度及检验工艺(包括耐压试验时的安全技术措施);

(5)所在省或所属系统超高压容器的台数。

2、省级劳动部门对申请单位进行初审,核实其提交的材料。对符合本规定条件的,向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与锅炉压力容器监察局报送检验单位提交的有关材料和省级劳动部门初审意见。

3、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与锅炉压力容器监察局对省级劳动部门提交的检验单位的材料和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必要时可对申请单位进行实地审查,对符合要求的签发超高压容器检验许可批文。

全文95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验资 最新知识
针对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与锅炉压力容器监察局关于印发《超高压容器检验资格审批规定》的通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与锅炉压力容器监察局关于印发《超高压容器检验资格审批规定》的通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