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款一万多不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吗
1、可以,对方欠钱不还,出借人可以起诉要求赔偿,因为对方没有在约定的期限内还款属于违约行为,法律规定借贷双方如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出借人有权采取合法手段追讨欠款,并有可能通过起诉来获得赔偿。
2、出借人可以通过与借款人协商解决问题。双方可以通过友好的谈判,达成一致并制定还款计划。这种方式可以避免法律诉讼,减少纠纷的发生,并保持双方关系的和谐。
3、如果协商失败或借款人拒绝履行合同,出借人可以选择起诉。出借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归还欠款,甚至请求法院判决借款人支付滞纳金或利息等额外费用。在诉讼过程中,出借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例如借款协议、银行转账记录等,以证明借款人确实存在欠债行为。
4、如果法院判决借款人归还欠款,借款人应当履行判决,并按照法院指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还款。如果借款人仍然拒绝履行判决,出借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的强制手段追回欠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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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欠款一万多不还起诉的流程是什么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需要的证件材料:
(1)起诉状、起诉状副本。
(2)身份证明材料,例如:身份证、户口本。
(3)欠款的证据,包括借据、收据、欠条、付款凭证等。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章 中介合同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n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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