腰椎骨折赔偿项目:受害人因就医费用和误工减少的收入遭受人身损害;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增加生活费用的必要费用和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赔偿。
工伤腰椎骨折的赔偿
腰椎骨折的赔偿需要经过伤残等级鉴定后,按照不同对应的伤残等级进行赔偿。腰椎或者是腰椎的一个椎体的三分之一以上的压缩性骨折属于十级伤残腰椎或者是腰椎有一个椎体的粉碎性骨折属于九级伤残,腰椎两个椎体上的压缩性骨折属于八级伤残。各个级别的伤残等级对应的赔偿标准是不同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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