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犯罪意识因素中动机是什么?
犯罪动机不同。
单位犯罪中,各犯罪人实施犯罪活动的动机是为了实现单位利益。
共同犯罪中,各共同犯罪人实施犯罪活动的动机是为了实现个人目的。
这是区分单位犯罪和共同犯罪的另一个重要标准。
当某些犯罪分子利用单位的名义实施犯罪时,究竟是按照单位犯罪处理,还是按照共同犯罪处理,就必须考查是为了个人利益还是为了单位利益。
成员单位成员并非都有犯罪意图和犯罪行为。
单位犯罪的情况下,单位成员并非都有犯罪意图和犯罪行为。
共同犯罪尤其犯罪集团的参加人都有犯罪意图和相应的犯罪行为。
组织单位组织与共同犯罪中组织不同。
在单位犯罪的情况下,单位都是合法组织(根据司法解释,为了犯罪组建法人,然后以单位名义进行犯罪,其犯罪行为不是单位犯罪。
如赖昌星走私案)。
共同犯罪中组织即犯罪集团是为了犯罪而建立起来的非法组织。
在某些情况下,建立非法组织的行为本身就构成犯罪的既遂,例如刑法第294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
多数情况下,建立犯罪集团是犯罪的预备行为。
模式法律规定的模式不同。
对于单位犯罪,刑法采取的是总则统一规定与分则具体规定相结合的模式。
如果刑法分则没有对某种具体犯罪设立单位犯罪条款,即使行为符合单位犯罪的条件,也不能按单位犯罪处理。
例如,某行政单位经集体讨论决定,挪用本单位100万元资金从事股票投机,希望给本单位谋取一些预算外资金,结果造成重大损失。
这种行为完全符合单位犯罪的特征,但由于刑法没有对挪用公款罪规定单位犯罪,因而对该行为不得以单位犯罪论处。
对此情况,如果该行为符合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可以按挪用公款罪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对于共同犯罪,刑法采取在总则统一规定的模式,犯罪活动只要符合刑法总则有关共同犯罪的规定,就应当按共同犯罪处理,除非法律有特殊规定。
综上所述,单位犯罪的意识因素主要包括单位犯罪的动机,动机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出于何种原因进行犯罪。
一般而言,单位犯罪的动机是决定情节严重程度的最重要环节。
同时,单位犯罪与自首与很大的关系,没有单位犯罪就没有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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