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省内就医算异地吗
要确定一个事件是否属于异地就医,需要依据参保所在地进行判定。异地就医这个术语,就其本质而言,可以被简单地理解为参保人员在其所参加的医保统筹地区之外所发生的所有医疗行为。在社会医疗保险领域中,“异地”这一概念通常是指参保人员在其所参加的医保统筹地区之外的其他国内地区,而“就医”则是指参保人员在接受医疗服务时所涉及到的各种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本省内社保转移需要办哪些手续
若需进行社保在省级行政区域范围中的迁移操作,以下是所需遵循的详细流程:
首先,当参保人员在新的就业地点建立了社会保险账户之后,他们的雇主或是本人便可向新就业地的社会保险管理部门提交关于社保关系转移及接续的书面申请。紧随其后,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该项申请的审核。如果申请符合各项规定的要求,那么便会向参保人员原来所在地区的社保经办机构发送同意接受的通知函,同时还会提供涉及到相关信息的资料。而原社保关系所在地的相关机构则被期望能从接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转移和接续手续。若是发现申请不符合转移接续的条件,他们将会向参保人员做出书面的解释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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