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隆安县消防大队对大众煤气销售站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了处罚。当天上午,潘大队长在突击检查的过程中,带队到大众煤气销售站时,发现其员工在吸着香烟,一阵吞云吐雾、悠闲自得的样子。见消防队的人来了,立即将手上烟头熄灭,但为时已晚,因大众煤气销售站的员工在具有火灾、爆炸的场所违反禁令,进行吸烟,大队给予了大众煤气销售站当场处罚500元的决定。法人代表服从决定,并如数交纳了罚款。在追查的过程中了解到,其所有人员都承认违法的事实,所以在发现消防大队的人员时,懂得熄灭烟头。但在日常的管理中,存在消防人员不一定在这个时候检查,以及一支小小的烟头不会引起爆炸的侥幸心理,安全意识不强。业主对此结果还有一种真倒霉心理。大队针对这种情况,处罚之后,还对其违法的行为进行了耐心的说服教育,指出后果的严重性,事情的危险性等。希望业主以后能增强安全防事故意识,加强管理。业主及所有在场的人员都表示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表示要认真汲取教训,坚决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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