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根据通知,大学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落实鼓励残疾人就业、下岗职工再就业、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等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和创业场所安排等扶持政策。第二,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对企业家来说,创业初期多是开办中小企业,但中小企业融资难一直是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第三,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为了创业成功,只有创业意愿是不够的,关键是提高创业者的创业能力。为企业家提供职业培训是提高企业家创业能力的有效途径。为鼓励和支持更多的大学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通知明确要求,有创业意愿的大学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我国创业扶持政策年内出台酝酿在20城市试点
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司长于法鸣日前在2008中国创业观察报告发布会上透露,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11部门起草了《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若干意见》(暂定名),其中对创业企业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进行了打包和提高。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目前,这一政策已经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征求意见工作,所有参与征求意见的中央部门对此工作都很支持。7月15日,文件按照所征求意见修改后,再次发送给各个有关部门。如无意外,这个代表政府有史以来最大力度支持创业的文件将于年内发出。
由清华大学经管学院教授高健及其团队完成的《2007中国创业观察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指出,中国目前已经确立进入机会型创业阶段。机会型创业在创业类型中已从40%的比例提高到2007年的60.4%,而生存型创业则从60%降到39.6%。
高健介绍,平均每增加一个机会型创业者,意味着同时增加2.7个就业岗位,这一数字,根据预测,在5年后,将增加到5.9个。目前,能提供20个就业岗位的机会型创业占所有创业的18.3%,而同样能力的生存型创业只占9.3%,5年后,两个数据可能分别变成42.3%和19.5%。
于法鸣透露,国家财政部、国税总局、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银监会、人民银行等11部门制定的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文件对创业企业提供的政策支持空前强大。
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例,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换意见时表示,对机会型创业企业实行三年免征的税收政策表达了支持的态度。
但是上述税收政策尚未正式确定下来,于法鸣表示,国家税务总局将对创业企业推出系列的优惠措施,其中包括一些普惠政策,例如降低税负、提高起征点等。
于法鸣另外透露,今年在配合11部门出台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意见的同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也酝酿在全国选取20个城市作试点创业城市。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
第三条创新体制机制,实现创业便利化。
第四条优化财税政策,强化创业扶持。
第五条搞活金融市场,实现便捷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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