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扣留驾驶证多久后能够拿回
具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9条第(一)、(二)、(三)、(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作出处罚决定之日;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
只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罚款处罚的,缴纳罚款完毕后,应当立即发还机动车驾驶证。具有本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五)项情形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考试合格之日。
二、驾驶证暂扣拿回流程是怎样
因交通事故、或有其他违法行为,导致驾驶证被暂扣的,拿回流程为:
1、交警开给你的是暂扣凭证,要想拿回你的驾驶证和行驶证需要带暂扣凭证去交警队处理结束才能拿到,然后把暂扣凭证交还交警队。
2、但也不是说非得带暂扣凭证,有一种情况就是暂扣凭证丢失了,你带自己的身份证去交警队说明情况,自己在那边写一份书面说明,交警队照样给你处理。
3、交警队之所以要收回暂扣凭证就是怕有人处理结束后再拿暂扣凭证去交警队要车子或是证件,所以才要收回。你亲自写了丢失情况说明,再由本人签字后原先的暂扣凭证就失效了,那人拿在手上也没用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四)驾驶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五)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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