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根据《计量法》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考核合格,现决定授权你单位开展轻工、机电和化工行业的天平、压力表等8种工作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工作。
你单位应严格按照授权范围开展工作,保持强检工作的连续性。同时应加强计量标准、检定人员及相应证书的管理,按期进行复查、审证,不断完善管理体系,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
《计量授权证书》另发。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6年9月25日
上海市质量技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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