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北京市建委公布在办理企业资质等级核定和项目核准中,发现北京华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7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并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领取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有关内容发生变更后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方可从事房地产开发。近日市建委在办理企业资质等级核定和项目核准的过程中发现北京华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大有清颐置业有限公司、北京晨谷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原创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泰和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冀乐业(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昆泰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因资质备案不及时或超资质开发,市建委按照相关规定,对其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
市建委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及时备案,并严格按照资质等级规定的规模进行开发建设活动。一旦发现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当即处理,并将其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在北京市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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