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故意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故意不签订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其他。
企业与员工签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公司在订立合同时需要注意的具体事项有:1、首先应特别注意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名称,上对方名称和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保持一致,还应注意公司的样章的名称和营业执照上的一致。2、一般而言,合同上会要求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在此应确认在此处签字的人的身份。3、应注意签约方的资信状况,以保证合同的有效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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