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将坚定遵守合同中规定的各项约定,以此作为办理相关业务的准则。若合同条款存在不明之处,我们将会参照以下适用法则进行处理:当面积误差比例的绝对值低于或等于3%时,我们将依据实际测量结果来结算房屋价款;然而,如果该绝对值超出了3%的上限,敬爱的客户您有权选择终止购房交易。在此情形下,开发商有义务在您向我们提交退房申请之日起的第30个自然日内,全额返还您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并额外承担您已支付房价款的利息费用。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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