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部门对高空坠物有什么责任
时间:2023-08-17 18:20:34 12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造成建筑物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使他人损害的,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其承担侵权责任。有其他责任人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担责任后,向其他责任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隐匿、销毁、篡改或者拒不向人民法院提供相应证据,导致案件事实难以认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建筑物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其承担侵权责任;有其他责任人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向其他责任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尽量查明直接侵权人,并依法判决其承担侵权责任。

物业部门归什么部门管理

物业该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物业管理处有些城市设在城市管理局,有些设在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物业管理主要包括:建筑物内、外的公共设备及相关场地、绿化、道路等,也包括建筑物的公共部位,如,基础、承重墙体、楼板、屋顶、走廊通道等都在小区物业管辖范围内。

物业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以下几点:

1、综合管理,涉及共用财产和公共事务的管理;

2、设施设备日常维护;

3、中心绿地和房前、屋后,道路两边区间绿地养护;

4、维护和保持服务范围内的清洁卫生;

5、公共秩序维护;

6、停车运行管理;

7、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及消防管理;

8、电梯养护、运行、维护等服务。

物业管理公司是按照法定程序成立并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经营物业管理业务的企业型经济实体,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它属于服务性企业,它与业主或使用人之间是平等的主体关系,它接受业主的委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对特定区域内的物业实行专业化管理并获得相应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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