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受托人未按照约定完成服务工作的,应当承担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
技术服务合同的谈判
技术服务几乎全部采用直销,其价格是商业淡判的焦点,要想获得理想的价格,还必须要掌握报价和让价的技巧。
商业谈判需要报价的技巧。心理研究证明,最终决定人们购买行为的不是购买能力,而是购买欲望,购买欲望越强烈,价格问题越不重要。所以,最佳的报价方式是突出商品的使用价值,重点启发、强化客户的购买欲望,购买者对某种商品评价越高,他对价格越不敏感,优质优价的潜意识,势必导致每个人对优质服务较高价格的认可。
虽然技术服务宜采用固定价格政策,但个别时候必要的让价也是可以理解的,这时便需要让价的技巧。让价的原则是要保证成交价格与企业价格决策目标相一致,让价的一般方法是要求对方同等让步,让价幅度可以小步慢跑强调难度,也可以先大步、后小步以示诚意。
在商业谈判中,因价格分歧较大而难以成交是常有的事情。此时,若希望坚持报价促其成功,可以采用必要的价格解释、缓和气氛(如换人或换地)、甚至暂停谈判寻找转机等形式来打破谈判僵局。合同谈判如同博弈,既有理论也有实践,是技术又是艺术,需要不断学习积累,以促使合同谈判向着对自己有利的方向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八十四条
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
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未按照约定完成服务工作的,应当承担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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