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是共同侵权行为
时间:2023-02-04 19:24:27 44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共同侵权行为是指数人基于共同过错而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侵权行为,也称为共同过错、共同致人损害。

共同侵权行为的特征如下:

(1)共同侵权行为人必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2)共同侵权行为人具有共同致人损害的故意或过失。

(3)共同侵权行为人的行为具有共同性。即共同致害行为既可能是共同的作为,也可能是共同的不作为。但数人的行为必须相互联系,构成一个统一的致人损害的原因。

(4)结果的同一性。即数个侵权行为造成了同一的损害后果。

一、二人以上实施侵权行为造成损害责任承担

二人以上实施侵权行为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如果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由侵权人承担责任,如果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则由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3)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伤害的,如果每个人的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则由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4)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的,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按各自责任比例承担,不能确定责任大小的,承担连带责任。

二、代理商在未经过允许在网上销售属于侵权吗

代理商在未经过允许的前提下在网上销售,这属于侵权的行为。

侵权是一种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因此侵权也可以称为一种侵害。网络侵权是指在网络环境下所发生的侵权行为。所谓网络是指将地理位置不同,并具有独立功能的多个计算机系统通过通信设备和线路连接起来以功能完善的网络软件及网络操作系统等,实现网络中资源共享的系统。侵权的具体分类如下:

1、按构成要件分为:

(1)一般侵权行为指行为人基于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而适用民法上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

(2)特殊侵权行为,行为人虽无过错,但依民法特别责任条款或民事特别法应承担责任的行为;

2、按侵害对象分为:

(1)侵害财产权行为包括侵害物权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行为;

(2)侵害人身权行为包括侵害他人身体和心理的行为;

3、按致害人的人数分为:

(1)单独侵权行为,致害人仅为一人的侵权行为;

(2)共同侵权行为,致害人为二人以上的侵权行为,致害人应负连带的损害赔偿责任

4、按行为性质分为:

(1)积极侵权行为,指致害人以积极作为的形式致人损害的行为;

(2)消极侵权行为,指致害人以消极不作为的形式致人损害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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