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可以自由选择孩子的抚养权的,夫妻双方离婚的,可以通过协议约定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关于孩子的事由均可以在协议中进行约定,但是损害孩子权益的事项除外,协议中应约定好抚养权归属问题和后续孩子生活所产生的费用的负担分配。如果协议不成的,只能进行诉讼,法院会综合双方的条件进行考虑,选择最有利于孩子的一方。
离婚以后还可以争孩子的抚养权吗
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变更的。想要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可以从以下情形入手。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一般都会支持变更抚养权的请求:(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伤残或者是患有其他严重的疾病,经济收入突然下降,无法保证子女基本花费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拒绝为子女的教育,生活支付基本费用,甚至殴打,打骂子女的;(3)子女已经年满8周岁,另外一方也有能力抚养孩子的,如果孩子想要跟随另外一方生活,那么抚养关系的变更就应当充分的考虑子女的意见,以确保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和成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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