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减少或停止支付抚养费
时间:2023-03-13 11:22:39 28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可以减少或停止支付抚养费的情形有:

第一种:离婚时候双方已经协商过了,一方有能力养活孩子,另一方不用出抚养费。双方当事人都认可并同意,签订离婚协议办理离婚手续后就会生效。

第二种:因为违法犯罪的情况,被收监在监狱的一方,可以暂时不给抚养费。到出狱之后,有了收入和经济来源,孩子尚未成年时候就要继续支付抚养费。

一、离婚一方不愿出抚养费怎么办

双方离婚一方不愿意出抚养费的解决办法如下:

一、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离婚时法院已经判决了抚养费的支付情况的,则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如果不存在第一种情况的,则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二、有孩子分手后该出抚养费吗

有孩子分手后另一方该出抚养费。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离婚后以下情况不用出抚养费:

1、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另一方多支付抚养费,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2、特殊情况下离婚可以不给孩子抚养费,分别是:

(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3)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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